■加快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产业化,首先要明确孵化转化的重点产业和吸纳承接孵化转化的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提升孵化转化能力,打造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为主导的原则,让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各个环节中发挥主体作用。
■提升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成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规模化应用,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着力打造创新友好型一流营商环境。
京津冀是我国创新资源富集、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构建产学研协作新模式,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近年来,京津冀产业协作和创新协同加速推进。从实际看,推动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产业化,提升京津冀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质效,打造区域性研发转化产业化共同体,是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必由之路。
聚焦重点产业和区域,推进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北要发挥环京津的地缘优势,从不同方向打造联通京津的经济廊道,北京、天津要持续深化对河北的帮扶,带动河北有条件的地区更好承接京津科技溢出效应和产业转移。”加快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产业化,首先要明确孵化转化的重点产业和吸纳承接孵化转化的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提升孵化转化能力,打造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聚焦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河北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培育壮大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建设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积极承接京津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所溢出的数字科技成果并转化,重点打造数字产业集群。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区域,联合北京、天津,在廊坊、保定打造电力、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等领域高端制造和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在廊坊、石家庄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沧州、石家庄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在保定、唐山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在张家口、保定打造冰雪产业集群和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集群。
深入推进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逐步扩大示范区规模,总结在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市场协同、人才引进共享、科技金融支撑、财税政策支持等方面形成的关键举措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积极推广示范区在承接京津创新要素外溢转移、匹配对接河北产业创新需求转化达效的新经验,更好发挥加速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功能作用。围绕我省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项目。充分发挥县域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作用,聚焦县域特色产业强链、延链、补链,优化管理服务、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精准靶向、全程跟进,当好技术研发专家团和成果转化智囊团。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多主体联动助推科技成果全链条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2022年,我省研发经费投入848.9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企业投入707亿元、占比83.3%。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为主导的原则,让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各个环节中发挥主体作用。
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科技型企业的整体规模,促进科技龙头企业资源集聚,整合高端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科研资源,吸引更多科技型企业落地河北。支持高新区、开发区内各类主体,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链条。强化体系构架,充分发挥一网一会两中心(省科技成果转化网、省技术市场协会、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和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作用。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加快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机构培育,更好发挥省市技术市场协会的行业带动作用。企业要紧密对接市场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决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更加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要积极布局创新业务,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用好河北丰富应用场景,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科技成果从研发、孵化、转化,再到产业化、规模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产学研用各个主体共同参与、发挥各自优势作用。政府要做好规划指导、政策支持和组织实施工作,把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纳入考核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全力做好在京高校疏解承接工作,推动更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向雄安新区疏解或设立分校、分院、分支研究机构、科创平台等。金融、科技部门要主动作为,借力政府财政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要发挥好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的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建设产学研创新联盟,全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园区要充分发挥科创平台策源、孵化和服务作用,构建全链条全流程科创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资本、市场高效联通,将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汇集高端创新人才,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提供人才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我省要不断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激发“第一资源”活力,推动“京津研发、河北制造”“北京研发、津冀转化”再提速,全面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河北力量。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转化吸收京津科技成果。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吸纳全球和全国创新要素资源,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焦重点产业需求,大力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资源,加大对我省企业引进京津高校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在职称京津冀互认、科技奖励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强医疗、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保障,推动京津高端人才向我省流动。鼓励职业高校开设“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相关专业,重点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
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存在的障碍,构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和开放包容的人才服务体系。创新“雄才卡”等管理制度,加快落实“雄才十六条”人才新政,打造雄安新区创新人才新高地。创新人才引进渠道,构建市场化引才机制,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对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来我省实现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有力资金支持,为来我省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开放一批应用场景。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常态化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完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制度,健全科技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促进人才职业发展。
营造创新友好型一流营商环境,打通科技成果落地“最后一公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使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成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规模化应用,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着力打造创新友好型一流营商环境,为科技成果顺利落地提供保障。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快区域内创新型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提升京津科技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硬件”。建立健全京津科技成果到我省孵化转化产业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推动科技、金融、财税等政策落地落实,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文件,力争吸引更多科创资源向我省聚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完善体制机制,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畅通。健全“优选成果—设定目标—防控风险—精准投入—有序退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评估和定价服务水平。搭建科技成果大数据推介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我省产业需求和京津科技成果精准匹配,依托科技协会等建立创新研发端和产业需求端沟通机制,提高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创新市场化运营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办法,保障科技成果从研发、孵化、转化到产业化全产业链参与者的利益,实现互利共赢、持续发展。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落实情况督察,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落地难的问题。
(作者系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来源:河北日报